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7日裁定受理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9日指定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深圳市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海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钟畅宇;联系电话:1531673986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号工银大厦15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