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上海龙光实业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4日指定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龙光实业总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刘晓静;联系电话:18937138497;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3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