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芙尔美服装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5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芙尔美服装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21-2328170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业务三部)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