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6日裁定受理上海吉隆实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6日指定上海立信长江清算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吉隆实业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116468925;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58号203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3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6日裁定受理上海吉隆实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6日指定上海立信长江清算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吉隆实业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116468925;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58号203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