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4日裁定受理上海银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4日指定马晓旻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银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冯守亮;联系电话:1836046882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504室(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5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4日裁定受理上海银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4日指定马晓旻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银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冯守亮;联系电话:18360468820;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504室(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