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上海优牡优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26日指定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优牡优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马律师;联系电话:15801897266;联系地址:徐汇区虹桥路183号徐家汇中心三期A座2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