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8日裁定受理中航光合(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26日指定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中航光合(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余友斌;联系电话:021-52988666-8006;17862926841;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23号金虹桥国际中心I座3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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