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8日裁定受理上海振乐塑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3日指定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振乐塑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柳慧;联系电话:13817104016;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1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1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8日裁定受理上海振乐塑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3日指定北京天达共和(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振乐塑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王柳慧;联系电话:13817104016;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11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