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上海晶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4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晶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陈昕炜;联系电话:1396835268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上海晶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4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晶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陈昕炜;联系电话:1396835268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