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裁定受理上海汲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10日指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汲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骆玥;联系电话:15221223635;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25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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