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2日裁定受理旭密林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21日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旭密林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建;联系电话:13817137854;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1301室,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