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7日裁定受理上海海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3日指定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海驿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周波;联系电话:1500065321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61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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