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7日裁定受理上海恺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12日指定马晓旻(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恺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史一飞;联系电话:13585829959;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504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