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浦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30日指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浦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吴娇敏;联系电话:18221211074;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24/24楼大成律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