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9日裁定受理上海证大喜玛拉雅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11月19日指定上海汇同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证大喜玛拉雅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周思涵,武新丽;联系电话:17621251783、13391171735;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088号801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