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5日裁定受理上海建汇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1月15日指定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建汇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张馨方;联系电话:18019068779;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28层,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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