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7月30日裁定受理上海市绿园农村信用合作社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4日指定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市绿园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贾佳;联系电话:021-54035228-83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1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7月30日裁定受理上海市绿园农村信用合作社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4日指定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市绿园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贾佳;联系电话:021-54035228-83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1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