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14日裁定受理上海京合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17日指定上海光盛大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京合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周律;联系电话:17717922327;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556弄2号国浩长风城北座604室)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