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鑫水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7日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鑫水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梓萌;联系电话:17701785540;联系地址: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鑫水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27日指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鑫水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李梓萌;联系电话:17701785540;联系地址: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26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