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皇兴环保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17日指定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皇兴环保物资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素荣;联系电话:1857920125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ABCD)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2日裁定受理上海皇兴环保物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17日指定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皇兴环保物资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李素荣;联系电话:1857920125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ABCD)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