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裁定受理锦龙(上海)实业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29日指定上海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锦龙(上海)实业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丁俊平;联系电话:18221070819;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259弄3号楼鄂尔多斯静安中心9C)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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