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日裁定受理海之博中非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5日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海之博中非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钱殷铮;联系电话:13636537745;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7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