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7日裁定受理上海宝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2日指定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宝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201790217;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塔楼18-19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7日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7日裁定受理上海宝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2日指定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管理人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宝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201790217;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金控广场T1塔楼18-19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