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日裁定受理上海汇涞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2日指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汇涞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傅春梅;联系电话:13636615156;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9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