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6日裁定受理上海仝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4日指定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清算组应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仝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刘锦辉;联系电话:13816261480;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800号B9栋5楼)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