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在本市公积金贷款存续期间,需变更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的。
二、服务条件
1、借款人应当提供本人开立在贷款放款银行的有效银行账户作为新的还款账户。
2、因借款人银行账户冻结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借款人可申请使用非本人开立在贷款放款银行的有效银行账户用于贷款还款,但必须征得该银行账户所有人的同意。
3、因借款人怠于履行还款义务、存在重大债务或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债权、抵押权实现等情形的,借款人配偶、父母、子女、产权人等利益相关人可申请使用本人开立在贷款放款银行的有效银行账户用于贷款还款。
4、符合贷款放款银行的要求。
5、满足市公积金管委会、市公积金中心规定和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
2、因不同原因需对还款账户进行变更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新还款账户。
4、特殊情形下需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
(2)其他需要的材料。
四、服务方式
1、2020年8月1日前受理的贷款:
线下:原贷款放款银行网点。
2、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贷款:
线下:原贷款受理网点。
线上:因服务条件1申请变更的,可通过“随申办”-公积金贷款还款账号变更办理。
3、办理流程:申请变更——变更审批——变更办结。
五、到场人员
因上述服务条件1申请变更的,需借款人到场;因上述服务条件2申请变更的,需借款人、账户所有人到场;因上述服务条件3申请变更的,需账户所有人到场。
六、办理时限
变更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上海市互联网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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